致力于防扩散努力 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扩散不利于世界的和平与安全,也不利于中国自身的安全。防扩散符合包括中国在内的所有国家的共同利益,并已成为国际共识。 中国重视防扩散问题,奉行不支持、不鼓励、军事夏令营不帮助别国发展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政策,坚决反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,积极参与国际社会解决有关防扩散问题的外交努力。2003年12月,中国政府发表了《中国的防扩散政策和措施》白皮书。 中国已建立起一整套涵盖核、生、化和导弹等各类敏感物项和技术的出口控制法规体系,采用了出口经营登记管理制度、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保证制度、许可证管理制度、清单控制方法、全面控制原则等国际通行的出口管制措施,明确了有关违法、违规行为处罚措施(条款)。中国的防扩散出口控制与国际通行做法基本一致。 中国有关部门已经并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,确保相关法规的贯彻落实。中国建立了出口管制跨部门审批协调机制;组建了国家出口管制专家支持体系;颁布实施了《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》;正在修订有关出口管制条例及其控制清单;为迅速、有效地处理突发性扩散个案,建立了应急协调机制;依法对违反出口管制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。 中国积极发展与有关多边出口控制机制的关系,已正式加入“核供应国集团”,并提出加入“导弹及其技术控制制度”的申请。中国与“瓦森纳安排”建立了对话机制,与“澳大利亚集团”也保持着接触。中国还加强了与有关国家的防扩散出口控制情报交流和执法合作。 中国支持联合国在防扩散领域发挥应有的作用,希望安理会通过的1540号防扩散决议得到有效执行。中国已于2004年10月向安理会防扩散委员会递交报告,全面介绍中国政府执行决议的情况。中国对所有有助于维护和加强国际防扩散机制的建议持开放态度,愿与各方进行深入探讨。 |